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QQ群咨询:179498842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劳动法律研究和实践,在劳动工伤纠纷、..[详细 >>]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南京劳动律师在线咨询 专人值班

在线咨询
推荐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女员工怀孕能否辞退?


来源:南京劳动律师 点击:3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A这种情形公司是不可以开除她的。
      但是,A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也就是说A与公司之间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确实与公司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辞退员工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公司上班,公司也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劳动者与单位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劳动者继续享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保护,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可以辞退员工A 的。

·对劳动者进行哪些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

·职业病的处理程序
      首先,应该鉴定是否为职业病。所以,曹先生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于该诊断结果不服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

·企业裁员农民工维权方法
        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很多企业选择裁员的方式以图度过危机。面对企业的裁员,农民工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          第一,......

·职务侵权,雇主追偿的情形
        一、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    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也就是说员工因为履行职务行为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了损害。这种情......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愉快,可是现实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劳动争议,面对它们,我们忧愁、郁闷,有时也不甘心,辛辛苦苦为用人单位付出,最后是这......

·怎样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书面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64.com
电话:025-86309110转16,QQ群:53395401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号20楼